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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 沧州经济开发区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

发布日期:2024-11-26   来源:

10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召开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动员部署视频会议,提出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从供需两端发力,统筹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和银行放贷难的问题。这一举措对于解决当下中国经济难题、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必将起到重要作用。

沧州经济开发区建立了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相关部门和银行机构协同发力,按照“直达基层、快速便捷、利率适宜”目标,切实解决辖区内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打通普惠金融惠企利民“最后一公里”。

融资协调“专班化”

建立工作机制,设立工作专班,一手牵企业、一手牵银行,深入园区、社区、乡村,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宣讲惠企助企政策,协调解决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等。

企业申贷“五标准”

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主要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并需同时满足以下五项标准:

1.合规持续经营:企业成立时间12个月以上,依法合规经营,生产经营正常,具有持续经营、稳定盈利能力或良好盈利预期,企业及主要股东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固定经营场所:企业有真实、合法、有效、安全的固定场所作为其经营场所。电子商务企业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

3.真实融资需求:企业融资需求应基于企业的实际运营和发展需要,贷款用途应具有真实、合理的交易背景,不得虚构或伪造交易材料。

4.信用状况良好:企业具备稳定的偿还债务能力,无挪用贷款资金、偷税漏税、逃废债务等不良行为和生态环境违法等记录,企业及其主要股东或管理人员无不良信用记录。

5.贷款用途依法合规:贷款资金用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企业经营执照明确的经营范围,具有明确的资金使用计划,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不超出经营范围活动、不用于非法活动或用于金融投资。

走访对接“1+1”

工作专班采取“1+1”(即地方政府+银行机构)走访模式,并尊重企业走访意愿,重点走访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经企业自主申报,专班筛选符合五项标准的企业形成“推荐清单”推荐至银行。原则上,银行在收齐企业申请材料30日内作出是否授信的决定。

融资成本“0附加”

本次小微企业融资协调走访活动不通过任何贷款中介机构开展,银行不收取除利息以外的任何中介费、代办费、手续费等。请有贷款需求的小微市场主体通过官方渠道申请融资。如发现不法贷款中介违规介入并收取费用,可拒绝支付并向专班反映。

需求登记“直通车”

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等经营主体,线上可直接微信扫码登录河北省项目融资服务平台,登记融资需求


融资协调政策咨询

有融资需求的企业线下可通过以下渠道联系工作人员了解详情,也可就近咨询各银行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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