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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春季安全提示

当前,季节转换、气温回暖,从业人员陆续返岗复工,多数企业已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同时,针对春季季节特点,沧州市应急管理局特别进行安全提示如下:

危险化学品:要制定详细可行的复产复工方案,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得生产,严禁赶工期、抢产量、超负荷生产。要针对从业人员返岗、转岗和新员工入岗业务能力实际,及时开展针对性安全培训,确保人员熟知岗位安全风险及操作技能。要加大对设备设施、管道防腐保温的检查频次,高度关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风险,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罐区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确保监控设备、报警及联锁设施正常运行。要配齐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反应迅速、处置得力、救援有效。

工贸:

要认真对照“钢8条、铝7条、粉6条”等整治内容,围绕企业复工复产中检维修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增多的实际,做好安全风险辨识与管控。加强煤气柜、煤气管道及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等设备设施的管理,杜绝超期服役或逾期未检现象发生。对新进员工和调换岗位员工严格开展“三级”安全教育,保证员工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严格执行清理料仓、污水池等有限空间作业以及抽堵盲板、动火、高处等高危作业审批制度,做好外委施工队伍协调管理。要针对春季天气干燥特点,重点关注可燃性粉尘安全,强化粉尘产生、输送、收集等环节的安全管控。